还不赶快来体验!!!
他在第一行写道:纪向之喜欢江遐迩。
然后是,论据一(重点论据):纪向之为江遐迩挡刀(握刀、抓刀),毫无怨言。
论据二:纪向之守着江遐迩洗澡(背对着,什么都没有看见)。
证据三:纪向之让江遐迩不准出去住。
证据三后面打了一个问号,清秀的字迹写着——
不希望江遐迩离开他?
等待新的论据出现似乎有点慢,江遐迩抓着头发,能不能用一些实验方法来更快地得到佐证。
他用指尖推动平板里的纸张,连续写上几种常见的实验方法,但似乎都没办法用在一个人身上,最后在理想化法上圈了圈。
假设纪向之没有喜欢的人,再探究是不是喜欢江遐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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