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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6章 你顺也配碰瓷汉武? (6 / 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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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瓷器、丝绸、大黄等皆不算。齐国公去往欧洲,途经罗刹,想来也知道,罗刹的大黄也是官营专营的,不得私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剩余的瓷、丝等物,皆算是与茶相等,则西洋人以桑弘羊之法,便可岁入近千万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天朝特产。再说一下南洋荷兰人的香料专营。亦是桑弘羊之法,私人经营,当地爪哇人则砍手、断头、车裂;本国人私营,则没收、击沉、充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手里倒是没搞到这几年的,但有一份泰兴元年的,那年之前正好欧洲出了点事,有个叫南海商会的,出了点事,牵扯太多,那一年的账目是公开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其中,丁香,80万斤,当年的丁香价格是每斤4荷兰盾,一盾大约是8钱库银。在当地,若如盐在产地,运到荷兰十倍利润,则算盈利200万两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肉豆蔻,30万斤。每斤的价格是2弗洛林,大约是两钱黄金,算2两白银。则利为60万两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胡椒,胡椒倒是便宜,约莫10斤能赚一两银子。但量倒是多,荷兰国在泰兴元年合计运走胡椒770万斤。则利为80万两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诸如蔗糖、苏木、等不算。西洋人如今又喜咖啡,南洋诸国更是开始种植咖啡,此亦每年约百万两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对倭贸易,都是从天朝拿货,转口倭国,每年利润约八十万两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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