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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年十七人绅士团领导东印度公司的时候,十年报一次账,排挤董事会其余成员根本没发言权,只要年息足够,当然不会有太多人反对。
即便董事会的其余人说的很有道理:股份制公司,我们也是董事团成员,为啥没有发言权?
但道理这东西……不是每个人都有为心中永恒的正义而斗争的豪情的。
在20%的年息分红面前,董事团那些人“非常有道理”的话,就和放屁没啥区别,崩不出太多水花。
既然康不怠直接给出的年息承诺是8%,安东尼等人心知肚明,这显然还有往上提的空间呢。
4%的年息,荷兰的投资者会质疑政府监管。
8%的年息,荷兰的投资者会质疑监管负责人的水平。
12%的年息,荷兰投资者只会询问准备发行多少股。
除却这些商业上的威望外,如果是刘钰来做这个监管负责人,其实还有另外的好处。
大顺这边,与瑞典国会的那群人关系不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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