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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29 (1 / 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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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安娜有点儿想请L先生帮忙找母亲,又怕这事儿会麻烦到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对有钱人的概念不清楚,不知道有钱人找人的办法,但她知道普通人找人的感觉——无异于大海捞针。还记得十六岁那年,布朗女士又一次离家出走了。这并不可怕,那时候,安娜已经习惯她隔三差五就要消失一下,可怕的是,那次她忘了给安娜留钱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天正好是星期五,她饿着肚子,找了布朗女士两天一夜,大街小巷都走遍了。她至今都记得,当时她穿着一双胶底运动鞋,大脚趾和脚后跟都贴了几层厚厚的胶布,却还是被磨破皮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两天过去,她躺在沙发上,两条腿酸软得抬不起来。有那么一瞬间,她不想要妈妈了,可是家里的冰箱空荡荡,水槽里堆满了还未清洗的碗碟。茶几上的铁盒子里只剩下几个10美分的硬币。这妈妈不要也得要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,母亲离开了,她也可以活下去。她手脚健康,心智健全,可以去打工,可以去跑腿,但她不甘心。十六岁,玫瑰花骨朵一般的年纪,正是被父母疼爱、做家务赚零花钱的时候,她不想在这个年纪就踏上社会,孤独地自力更生。

        幸好,星期一的傍晚,布朗女士就回来了。从那以后,每次布朗女士有离家出走的迹象,安娜都会提醒她:“把钱留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安娜以己度人,觉得找人是一件极麻烦的事情。L先生那么忙,每天光是电话会议就有两个。占用他的时间,去找一个在警局有案底、粗鄙可耻的应召女郎,安娜感觉脸上火辣辣的,开不了口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什么?说不清。她认为自己可以像个天真少女一样,矫揉造作地撒娇撒欢儿,让他蹲下来给她洗脚,也可以像个被宠坏的女孩一样,毫不客气地推开他的手,讥笑着喊他“老东西”。但是,把她贫民窟的生活、轻贱的身份、粗鄙的母亲,血淋淋地暴露在他的眼底,她还是有些不敢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母亲,她的过去,是她身上一道丑陋、狰狞的伤疤。很疼,却不敢向医生求助,她怕被医生笑话。

        想到这里,安娜决定用攒下来的零花钱,雇人悄悄地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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