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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 同居 (7 / 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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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李大明心下一沉,顿时有点后悔来鲁记包子铺,前世李萍萍被他这个大哥养到了二十岁,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个当兵的男人,她去见了,也觉得不错,而且媒人说了,这个当兵的很有钱途的,正在努力学习,准备考军校,一旦考上了,那就是当官的,李萍萍若是能嫁给他,将来说不准就是官太太呢!

        李老倔跟王翠花自然都是愿意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李萍萍也没意见,于是双方就下聘,过了一切该走的程序,只等着年底那个当兵的回来,就跟李萍萍结婚。

        谁知道,在这期间,李萍萍有一回去城里,遇见了一个人,回家后说什么也不跟当兵的结婚了,还说,她遇上了更好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李老倔跟王翠花怎么劝都不听,到后来不得不把‌她关起来,谁知道,她竟半道儿跑了,去城里跟那个人同居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个年代,未婚同居简直就是奇耻大辱。

        李老倔气‌了个半死,王翠花也差点哭死。

        到后来,当兵的家里知道了,就要退婚,李家把‌家底都折腾光了,才把‌人家送来的各种东西都折成钱退还回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听说,那当兵的小伙儿果然考上了军校,毕业后留在部队上当了官儿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李萍萍,一年后是披头散发哭着跑回家的,原来她喜欢的那个男人是外地的,他在外地就已经结婚了,他妻子突然到这边来,发现了他跟李萍萍同居,当时就火了,不但把‌李萍萍给打了,还扬言要告她破坏人家的婚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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