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

关灯

第一千零二十三章 书法与艺术(二) (2 / 4)

还不赶快来体验!!!

        “第二段,写字与做人,宋代皇帝书法写得好,宋朝一代臣子,不论忠奸,都写得一手好字,水浒里那些有名的奸臣,个个都是书法家,其中最著名的恐怕就是蔡京了,然而,传说中宋代四大书法家中的米黄苏蔡中的蔡,原就是蔡京,但因为他是奸臣,字和名便不得以流传,最后流传下来的是蔡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书法既是艺术,人品的好坏真有那么重要吗,梵高是个自割耳朵的疯子,这并不影响他成为大艺术家,毕加索玩得女人多了去了,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名气和价格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再进一步讲,在华夏这样一个文以载道的国家,文人无行,似乎并不受太多谴责,反而到书法家这里,就要那么看重其行,不能无行,而要有行,怎么就单单华夏书法把做人与写字联系的这么紧,这就我们来看第三段…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随着陈逸的讲述,现场众人都陷入到了陈逸所塑造的观点世界中,哪怕是木村一健和福田深司,都不免被陈逸这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的论述而受到吸引。

        陈逸的讲述过程,似乎没有给人一点喘气的机会,一环接着一环,一个疑问接着一个疑问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三段则是古人以人喻书,以人骨,肉,血,气,筋比喻书法的,在华夏古代书论中比比皆是,比如颜筋柳骨,最是生动形象的把颜体与柳体的风格特点描述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古人眼中,一个人字写得好,首先要有骨头,有骨头的字,才站得稳,就像一个人一样,骨头坏了,肯定东倒西歪,好的字,要有血有肉,这就像一个人一样,而书法如果是艺术,人与艺术挨得着吗,非要从梵高的画中,看出人的骨头和血肉出来,是不是有点恐怖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这里,又有了一个疑问,古人以人喻书法,难道又是歪理十八条吗。

        接下来,陈逸开始讲述了第四个问题,如果书法是艺术,那么,书同文便是荒谬的,是秦始皇在践踏艺术,大家都知道,秦始皇统一华夏后,书同文便是他做的一件大事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件事的具体负责人是李斯,其用小篆统一了全国的文字,从此华夏民族实现了书同文,文字大一统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